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 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21年05月12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数学与应用数学”“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纳米前沿”“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物态调控”“催化科学”“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通知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510/4272.html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项目情况),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一项,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内部整合。
2. 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并将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课题)信息表汇总表(含参与申报)于2021年5月25日16:30前反馈至minzhou@sjtu.edu.cn。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说明:
(1)为避免一个项目多个团队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如果计划牵头申报项目的,建议学院收到一个反馈一个(最后的汇总表中也要同时包含这些项目),以便学校及时了解各专项项目牵头申报情况。
3.关于申报协议,目前科技部没有官方模板,附件的模板样式仅供参考,不管是项目、课题牵头还是课题参加,申报协议上要有相应负责人员签字。
说明:各学院审核时,除常规要求外,特别关注以下3点:
(1)除非指南有特殊要求,否则联合申报协议中不能有单位排他要求;
(2)对于专项项目申报,若有需要提供单位自筹的,请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解决,并出具学院盖章承诺(项目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校据此出具盖有校印的自筹证明;
(3)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协议需通过“交我办”一门式服务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一定要提前反馈申报信息表。
4.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为加强预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于科技部系统截止日期2周前提交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于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需通过推荐部门推荐申报,由于各推荐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不同且目前没有发布推荐要求,学校将根据推荐单位的时间节点安排另行发布校内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
四、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敏、郭金超、王斌
联系电话:34206880
邮箱: minzhou@sjtu.edu.cn、jcwguo@sjtu.edu.cn
科研院前沿创新研究院
计划项目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